伦敦之夜:第六话 这么快就结束了?

他任彭泽县令后,朝廷给他二顷五十亩公田,作为“县令级待遇”,有了公田,可以耕种,口腹无忧。陶渊明喜欢饮酒,他把二顷五十亩地全部用于种秫稻(糯稻),那时候的酒,只是米酒,用黍稻之类的谷物蒸成饭之后,加曲发酵制成。《释名·释饮食》说,“酒,酉也,酿之米曲酉泽,久而味美也”。这种酒没经过蒸馏,酒精含量很低,大致相当于现在的黄酒。但其妻翟氏却认为粳米才可当饭,要种一部分粳米。他于是吩咐佣吏(种田的雇佣),用五十亩种粳,二百亩种糯。因为是陶渊明开头种的,故当时称糯米为陶米,糯米饭为陶饭。就如秦东陵侯邵平,秦亡后为布衣,种瓜长安城东,因瓜味美,被称为东陵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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